威海法院又曝光一批老赖有你认识的吗

2023/11/2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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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乳山市)和这些老赖打交道千万要小心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兰守山于年12月20日之前给付二原告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利息自年11月1日起至本调解书确定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二、其他无纠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元,由被告兰守山负担。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妨碍、抗拒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陶文赔偿原告薛玉云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元。于年12月12日前给付元,于年2月15日前付元,余款元于年6月30日前汇入原告薛玉云账户内(开户行:威海市商业银行;卡号:);二、此事故赔偿一次性处理完毕,其他无纠葛。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妨碍、抗拒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张玉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丛旭货款元及利息(利息自年10月1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张玉曼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孙启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崔田美购房款元及利息(自年11月18日起,按本金元,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至该判决执行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崔田美要求被告文登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返还购房款的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公告费元,由被告孙启良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丁良宝、董玲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自年5月13日计算至本判决执行之日止);二、被告丁良宝、董玲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人民币元;三、被告姜国胜、刘东伟、姜旭、丁经锁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姜国胜、刘东伟、姜旭、丁经锁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丁良宝、董玲玲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元,由六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丁良宝、董玲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自年5月13日计算至本判决执行之日止);二、被告丁良宝、董玲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人民币元;三、被告姜国胜、刘东伟、姜旭、丁经锁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姜国胜、刘东伟、姜旭、丁经锁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丁良宝、董玲玲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元,由六被告负担。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曲京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2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年10月9日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执行之日止);被告曲京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人民币元;三、被告董爱玲、宋晓杰、刘振敏、曲海英、王成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董爱玲、宋晓杰、刘振敏、曲海英、王成龙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曲京秀追偿。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曲京秀、董爱玲、宋晓杰、刘振敏、曲海英、王成龙负担。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辛建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4万元及利息(利息自年5月1日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执行之日止);二、被告辛建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人民币元;三、被告杨东义、刘文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杨东义、刘文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辛建军追偿。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辛建军、杨东义、刘文军负担。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王永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5万元及利息(利息以5万元为本金自年6月20日按照合同约定的月利率11.‰计算至执行之日止);一、被告王永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人民币元;三、被告单秀美、张仁欣、陈旭红、梁言冲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单秀美、张仁欣、陈旭红、梁言冲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永山追偿。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王永山、单秀美、张仁欣、陈旭红、梁言冲负担。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在此提醒被曝光的被执行人请在曝光后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因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产生负面影响同时请社会公众在与上述失信被执行人交往中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来源:威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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