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开除党籍乳山市4人酒驾醉驾被处分
2023/2/1 来源:不详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乳山市下初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副科长级)于东醉酒驾驶问题。年4月23日,于东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乳山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于东拘役二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元。于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处理。
2.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隋安杰酒后驾驶问题。年10月25日,隋安杰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乳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隋安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隋安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乳山市冯家镇卫生院副院长张永波酒后驾驶问题。年8月27日,张永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乳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张永波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张永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乳山市乳山寨镇中心学校原总务主任刘京彬酒后驾驶问题。年1月22日,刘京彬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乳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刘京彬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刘京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将通报内容及时传达至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坚决消除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特权意识。公安机关要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治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酒驾、醉驾问题坚决严肃查处,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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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小果
来源:乳山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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